首先統一下叫法,香港保險對投保人的叫法是"保單持有人",對被保人的稱呼是"受保人"。為了更加習慣,這里統一用大陸的叫法,即投保人和被保人。
變更投保人和被保人對大陸保險來說現階段是不可能的,哪怕是存在可保利益,但香港的儲蓄分紅類保險完全可以操作,并日漸普及。
1,可以通過設立第二被保人實現被保人的變更
萬一原被保人不幸離世,第二被保人馬上成為保單的新被保人,讓保單延續而不至于斷單。
2,直接申請變更被保人
例如某人投保數年后結婚生子,他可以申請把被保人變更成自己的孩子。數十年后某人又做了爺爺,他可以再次申請把被保人變更為自己的孫輩。
3,變更投保人
年金類的保單支配權歸被保人,但儲蓄分紅類保單由投保人全權支配,香港儲蓄分紅類保單本質上就是一份寄名金融資產,它可以轉讓給任何人。但新接手的投保人和保單被保人之間要存在可保利益。
舉例1:張三投保時自己為投保人,并設立子女為被保人。等子女成年后他可以把保單投保人變更成孩子,孩子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人。但從此張三對保單失去了支配權。
舉例2:張三欠李四100萬,張三可以把現金價值100萬的香港儲蓄分紅類保單的投保人變更成李四來償還債務。但李四接手后要把該保單的被保人變更成李四自己、或者李四的孩子孫子、或者李四的配偶。讓新保單的投保人和被保人之間存在可保利益即可。
舉例2延申:部分保險公司對可保利益的要求非常寬泛,同居戀人、男女朋友和同性戀人都可以互保。
舉例3:張三可以把某香港儲蓄分紅保單質押給銀行實現保費融資,質押后保單的部分支配權將歸銀行所有,第一受益人是銀行,但不必修改被保人。注意,質押后張三不能從保單中提現,退保要經銀行同意,退保價值優先用于償還銀行貸款。
4,投保人突然身故處理
①投保人突然身故時被保人已年滿18歲,無論是否指定第二投保人,被保人自動成為此保單的投保人。
②投保人突然身故時被保人未年滿18歲,如有指定第二投保人,則第二投保人自動成為此保單的投保人。
③投保人突然身故時被保人未年滿18歲,且沒有指定第二投保人,投保人的遺產繼承人成為此保單的投保人。
5,不斷變更投保人和被保人讓財富無限延續
張三把投保人和被保人變更成自己的子女張亮,張亮的孩子成年后做同樣的投被保人變更把保單交給自己的孩子(張三的孫輩),張三的孫輩成年后也做同樣操作,保單傳承給張三的重孫輩。。。。。。從而實現保單永久傳承,成為家族的永不枯萎的搖錢樹:
6,投被保人變更可以讓多代人收益
變更和提領現金價值不矛盾,提領的多就留的少,老的投保人提領的少就傳承的多。豐儉由人,靈活操作。
7,投被保人變更可以實現風險隔離
舉例1:張三在債務產生前把保單徹底轉讓給自己的孩子,或父母。可以避免以后強制退保債務清償,實現資產保全。
舉例2:張三在自己小孩婚前把保單徹底轉讓給孩子,一份獨立的婚前財產可以避免日后萬一子女離婚導致的財產分割。
8,什么樣的香港保單可以做投保人和被保人變更?
儲蓄分紅類保單可以變更。重大疾病、定期壽險或者終身壽險均不可以變更。
9,操作
填寫有關表格、提供關系證明資料或關系聲明,郵寄到香港或澳門保險公司即可。